重庆市北碚区公开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
简 章
为加快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把一批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区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渝委办发〔2004〕12号)、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北碚委发〔2007〕3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区政协内设机构1名: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政府机关8名:人事局副局长、建委副主任、商委副主任、水利农机局副局长、监察局副局长、体育局副局长、金融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十里温泉城管委会副主任各1名。
镇街12名: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天府镇纪委书记1名、镇党委委员10名(歇马镇统战委员、天府镇统战委员、蔡家岗镇统战委员、水土镇统战委员、静观镇统战委员、复兴镇宣传(统战)委员、柳荫镇宣传(统战)委员、施家梁镇宣传(统战)委员、金刀峡镇宣传(统战)委员、三圣镇宣传(统战)委员)。
二、报考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市,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一)参加本次公开选拔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l、政治思想素质好, 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工龄,即200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工龄可放宽两年,即200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4、报名年龄:男性42周岁以下,即196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即196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任职年限: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下述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任职年限的时间统一计算到2007年9月30日。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担任正科级以上职务2年以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担任三级及以上职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四级职员(正)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国有(含国有控股)大型企业的部门副职领导、所属企业党政副职领导及以上职务者;现任国有(含国有控股)中型企业的党政副职领导及以上职务者;现任国有(含国有控股)小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党政正职领导;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6、报考区监察局副局长、天府镇纪委书记、镇党委委员的人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7、报考区建委副主任、十里温泉城管委会副主任、商委副主任、水利农机局副局长、体育局副局长、金融办公室副主任的人员需具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报考区商委副主任、金融办公室副主任的人员需具备工商管理、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报考区建委副主任、十里温泉城管委会副主任的人员需具备工民建、规划及相关专业知识。报考区监察局副局长的人员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相关工作经历。
8、特别优秀的人员上述条件经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的;
6、其他不适宜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组织推荐的应征得本人同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结束前,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改报报考人数少的职位,或由区委组织部征求本人同意,改报报考人数比较少的职位。
报名时间(6天):2007年9月24日—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北碚区行政中心11楼1118办公室)。联系电话:68863548、68864783;传真:68287057;邮编:400700。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户籍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职位要求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必须提供中共正式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组织推荐报名的,还需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写明报名者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政治面貌、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
报名费:贰佰元整。
2、资格审查
由报名处负责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经区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发给笔试通知和《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每个拟选拔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达不到此比例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7:1。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时间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100分。成绩将于2007年10月25日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北碚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beibei.gov.cn和北碚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bbpa.gov.cn公布。
2、面试:时间2007年10月27日(星期六)。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发放总成绩通知单。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最后一名有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不足5人,则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则该职位公选终止。
4、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前3名进入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者,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1)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结束后、考察实施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5、拟任人员的确定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区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其他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员,再提交区委全委会票决。具有公选职位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如某一职位的3名考察对象均不合适,该职位可空缺。如某一职位的考察对象不适合在其报考的职位任用,但适合调配到其他职位的,在征求考察对象意见的前提下经区委研究可调配任用。
6、公示
对区委研究确定的拟任人员,在市、区有关媒体和拟任人员所在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发现有影响其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中按排名顺序递补。
7、履行任职手续
对公示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职程序。如是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了处级领导职务的,在试用期内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8、试用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胜任者予以正式任用(其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连续计算);不胜任的,取消任职资格,回原岗位或按照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10 68256333
四、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公开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
公开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组织部代章)
200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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