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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更新时间:2008-7-29 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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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林业局办公室                                   2008729

 


北碚区拟推行九项制度规范森林城市建设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森林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建设成效,北碚区结合实际,引入科学管理机制,从森林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后期管理等重要环节入手,提出了九项制度,拟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在全区推行,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

一是实行分工负责制。各部门和镇街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建设工作。

二是实行目标考核制。把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区政府对部门镇街考核内容之一,严格检查和考核。

三是推行项目管理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搞好计划、方案、设计、验收等环节,规范项目管理。

四是试行施工单位资质准入制。大力推行专业队伍施工和施工单位招投标制,提高施工质量;农户自行造林的,也要落实负责人,要统一进行造林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造林质量。

五是推行种苗招投标制。按设计要求,对建设用苗进行公开招标,控制种苗成本和质量。

六是实行建设质量监理制。指定或招标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计划、设计、种苗、栽植、管护等环节进行监理,没有实行项目监理的,不予验收。

七是推行资金报账制或分期拔付制。建设资金的支付与建设进度、施工质量、造林成活率挂钩,提高建设成效,确保资金效益。

八是推行政府审定制或专家评审制。建设规划和施工设计,要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报政府和市级部门审定审批;重要的地段可公开征求意见,提高决策的公众参与性。

九是实行技术服务承包制。充分调动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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